第四百八十四章突然想到(2 / 2)

加入书签

沈雁翎冷笑道:「这样我更是非去不可了,我倒是想要看看,究竟是什么人,要跟我抢男人。」

季锋都快晕倒,这沈雁翎的脑回路,还真的不是一般精奇。

季捷这时道:「你非要去的话,难道不要先跟你家里人,说一声么?」

季锋摇了摇头,他对季捷道:「我们已经耽搁太久了,她要去,让她跟着去好了。」

而这时,沈雁翎已经摇下车窗,向薛玉芷和马丽,告知了她要出门的事。

本来季捷还打算,在路上,和儿子好好聊聊的,沈雁翎硬生生插入,使得他很多话,无法在车上说了。

除了身材和脸蛋,沈雁翎没有一样,能让季捷看得上。很奇怪,儿子竟然和这样的女孩交往过。这个任性且叛逆的女孩,季捷嘴上不说,在心里,他已经否定了,让她成为家庭成员的想法。

不过,必须承认,车上多了一个沈雁翎,至少这一路上,不会无聊。这个任性,近乎有些无知的女孩,她至少不像季锋那样木讷。

半路上,季捷接到一通电话。电话,是季锋的大伯季化,打过来的。这让季锋不禁想起,季策被马蜂蛰的那件事情来。

季策被马蜂蛰的那天,是三月三号,也就是明天。季锋思忖片刻后,还是告诉了季捷,这件事。

季捷和季策这对叔侄,他们的关系,好到让季锋都妒忌不已。季捷对季策这个侄儿,几乎是有求必应,而对他自己的儿子,却是漠不关心。不过,这一次,季捷只是淡淡的回了一句,「我知道了」,他并没有其他的反应。

季锋于是问父亲道:「这是明天,一定会发生的事情,策哥甚至差一点点,因为这件事,丢掉了性命。您不该事先通知一下策哥么?」

季捷道:「我怎么通知他呢?「喂小策,你明天会被马蜂蛰,你最好小心一点?」这种话,我能说么?」

季锋低头想了想,他理解了季捷的做法。

一路上,沈雁翎和季锋,愈发熟稔起来,对未来发生的事,沈雁翎好奇极了,她缠着季锋,问个没完。

在与季锋的交谈中,沈雁翎惊奇的发现,季锋除了相貌一般般,他懂得东西,可真不少,很少有他不擅长的领域。尤其让沈雁翎感到不可思议的是,季锋对这条通往绿城的高速公路,了若指掌。她不知,季锋「昨天」刚刚走过这条路。

得知季锋,还是这一届的中考状元后,沈雁翎渐渐的,正式进入了,「季锋女朋友」的角色。像这样允文允武,多才多艺,又有情有义的男朋友,打着灯笼都难找。她渐渐的理解,为什么自己没有甩季锋的原因了。

「锋哥,我不是很明白,按照你的说法,颜姨,她明明

是一个通情达理,乐于助人的人,为什么这一次,她不肯帮助你呢?」沈雁翎这时问了一个,季锋一时间,难以回答的问题。

季捷为儿子解围道:「路遥知马力,日久见人心,凡事都有一个过程,信任,不是一两天,才能建立起来的,这需要日积月累。现在的颜姨,和小锋认识的颜姨,可以说是两个人。你们颜姨这一次,虽然说选择了袖手旁观,但并不能因此就说,她是一个冷漠无情的人。」

沈雁翎便问季捷道:「季叔,您说老实话,您接不接受,我做您的儿媳妇?」

季捷差一点被沈雁翎的话,给吓到。他微微思忖一会儿,这才说道:「玲玲,既然你要我说老实话,那我就实话实说。其实,打一开始,我是不喜欢你的。没有别的原因,我只是觉得,你和小锋,你们俩个性差异太大,小锋太过老实敦厚,怕他吃亏。而你给我的第一印象……呵呵,不过这一路上,据我观察,你似乎挺在意小锋的,因此我对此持开放态度。」

沈雁翎道:「像锋哥这么好的男朋友,我当然会在意,会好好珍惜,嘻嘻……」

扭过头看向季锋,沈雁翎越看越顺眼,这种感觉很奇妙,她不再觉得她和季锋在一起有违和之感了。到了这个时候,她甚至已经将自己,认定就是季锋的女朋友了。

方才,季捷与沈雁翎的谈话,却也给季锋带来了不少启发。

系统挑选天书的宿主,其实是有迹可循的。《看书》的宿主,关维维是个瞎子,《血书》的宿主,黄狡是一名血癌患者……作为《信书》的宿主,季锋本是一个软弱无能,极度没有自信,缺乏安全感,怀疑人生的人。

就算穆关他们抢走了《信书》,可《信书》和他们的属性,根本就不匹配,穆关要将《信书》与《兵器谱》融合,势必要花不少时间……

季锋有拷贝天书的技能,这同样,可以说是一种抢夺,事实上,拷贝其他玩家的天书,除了增加自己法术的广度,并没有让自己变得更厉害一些,只不过是给与了自己,更多的选择罢了。

《信书》,之所以会被认定,是最有价值的天书,最大的原因,还是因为,它是唯一的,升级了的天书。

紧接着,季锋又想到,这一次,自己并没能,说服颜芯他们,帮助自己。现在的自己,既没有钱,也没有人,如果历史重演,估计自己,多半还是一个,给其他玩家送人头的角色。

换一个角度去思考,到底是,天书选择玩家,还是玩家选择天书?失去了天书的庇佑,玩家只不过,是比一般人,强那么一点点的普通人。天书自带神性,它和宿主,有着高度契合……是不是可以从这方面入手呢?季锋暗忖道。<!--over--><div id=center_tip>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